交通信號燈設置實踐中存在的主要問題
根據《道路交通信號燈設置于安裝規范》(GB14886)的規定,城市道路交通信號燈的使用主要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:
1.信號燈不符合技術要求
1)機動車信號燈或方向指示信號燈、非機動車信號燈等采用復合信號燈,即信號燈未實現三色幾何分立,實際上只設置了一個發光單元,用其在不同時刻顯示紅、黃、綠三種顏色。
2)信號燈發光單元圖案不一致,即信號燈采用三色幾何分立,但三個發光單元內的圖案不一致。例如,其中兩個發光單元圖案為機動車信號燈圖案,而另一個為方向指示信號燈圖案。
3)信號燈發光單元不正確,即信號燈雖然采用三個幾何分立,但是單個發光單元中顯示多個方向(復合箭頭),或者圖案形狀不正確。
2.未按標準設置信號燈
《道路交通信號燈設置與安裝規范》對我國道路交叉口和路段上的信號燈安裝條件有明確的規定。已達到設置信號燈條件的路口、路段未設置信號燈,大量交通流無序通過該路口、路段會引起交通沖突,造成道路交通擁堵;未達到設置信號燈條件的路口、路段設置了信號燈,該路口、路段由于交通流較少,會引起故意或者無意的闖紅燈,從而帶來交通安全隱患,甚至增加了交通事故。